东南大学 · 境外参加国际会议办理清单
本文复刻整理自 东南大学 · 境外参会办理清单(原始页面含内嵌 PDF 与时间限制图,建议对照阅读)。本页为个人整理的办事参考,最终以学校最新通知与办理部门答复为准。
先记住这条顺序
1 | 确认资助 → 拿邀请函、定日期 → 研究生院资助审批 → 国际合作处出国境审批 |
本页主线适用于申请研究生院资助的参会研究生。其他经费来源仍须办理因公出国境审批,资助与报销环节按相应项目要求执行。
⚠️ 务必在会前完成审批,提交申请后还要主动跟进到审批通过。
两种情况要分清:
| 情况 | 需要办什么 |
|---|---|
| 正常出境参会 | 会前完成研究生院资助资格审批 + 国际合作处审批,确保出境前已获学校批准。按补充办理口径,系统限制会后补办 |
| 最终未出境(签证被卡/被拒/行程取消) | 仅申请签证费报销时无需办理国际合作处审批,但研究生院资助资格审批仍须在开会日期之前完成,否则无法报销 |
三个系统,分别申请
| 系统 | 办理事项 | 何时完成 |
|---|---|---|
| 研究生院 | 资助资格审批 | 开会日期之前审批通过 |
| 国际合作处 | 因公出国(境)审批 | 会前完成,且出境前获批 |
| 财务处 | 报销申请与财务审批 | 报销材料备齐后单独申请 |
三套系统独立运行,学生须分别发起申请;一套系统审批通过不会代替另外两套。未出境仅报签证费的情况,按下方专门流程办理。
PHASE 01 / 出发前 · 会前完成资助与出访审批
01 收到录用通知后 · 申请研究生院资助者
确认自己能申请什么资助
身份要求: 东大全日制研究生,申请时处于中国境内学习阶段;通知要求政治素质好、成绩优秀、科研能力强。
论文要求:
- 论文已被境外本学科有重要影响的会议录用;
- 你是第一作者,或你是第二作者且第一作者为导师;
- 第一署名单位、通讯作者单位均须为东南大学。
会议认定: 在资助系统查会议是否属于本学科顶会。顶会的 workshop 按非顶会处理。
评审流程: 经导师、院系审核后,由研究生院择优资助。
资助金额与可报费用
顶会可资助往返国际机票经济舱、注册费、住宿费;住宿执行学校财务出国标准。在上限内据实报销,超出部分受上限限制。
| 会议所在地 | 应邀在大会 / 分会上宣读 | 论文录用(含 poster) |
|---|---|---|
| 欧美、澳洲、非洲 | 25,000 元 | 15,000 元 |
| 亚洲 | 15,000 元 | 10,000 元 |
| 港澳台 | 8,000 元 | 5,000 元 |
- 原研究生院通知列明非顶会仅资助注册费;本次补充的签证费报销规则见下述说明。
- 顶会与非顶会均不限参会人数、次数;顶会目录按各一级学科认定(原则上每学科不超过 5 个)。
- 具体资助类别以审核为准。
签证费: 按补充办理口径可报销,含拒签产生的签证费;提交签证付费凭证及对应网页截图,报销总额不得超过获批资助上限。签证费计入原资助额度。
📎 依据:研究生院通知
- 已核对作者、单位、会议类别与经费来源
02 提交任何申请前
拿到正式邀请函,核对出入境日期
- 向会议主办方索取邀请函,必须写明你的姓名、邀请起止日期。另备录用通知;录用邮件不能代替邀请函。
- 通常最多在邀请日期前、后各加 1 天;赴日本按邀请函的滞在日程表填报。
- 境外参加一个国际会议不能超过 7 天(基本要求的配图及细则 PDF 均有标注)。有特殊或组合行程,填报前向国际合作处确认。
- 系统填的是离开中国、进入中国的日期。核对返程跨时区和航班到达时间。
例如: 批件为 10 月 1—7 日,就应 10 月 1 日出中国境、10 月 7 日入中国境,共 7 天。
其他出访类型的时间标注: 图中短期学习为 90 天以内(含 90 天),长期学习为 90 天以上;其他类型的上限未在图中写明。本清单按参会流程编排。
📎 依据:基本要求及配图 · 细则 PDF 第 1 页
- 已取得邀请函并核对中国出入境日期
03 开会之前完成 · 申请研究生院资助者
先完成研究生院的资助资格审批
入口: 综合服务大厅 → 研究生国际交流 → 境外参加国际会议(顶会 / 非顶会)
- 按会议类别选入口,准备邀请函等附件;完整附件清单以系统要求为准。
- 经费来源选 「研究生院资助」,提交并跟进导师、院系及研究生院审核。
- 务必在开会日期之前完成申请并审批通过;会后无法补办。
- 即使最终因签证被卡、被拒或其他原因未出境,报销签证费也必须满足这个节点。获得资助资格后继续办理下一步出国境批件。
📎 依据:研究生院通知。登录系统内的附件清单未在公开页面完整列出。
- 资助审批已通过(其他经费来源可标记不适用)
04 出境前 · 所有因公出国境学生
再提交国际合作处申请,主动跟进审批
入口: 信息服务门户 → 国际合作处 → 学生因公出国(境);也可从出国境申报系统进入;入口异常时走信息门户。
- 填写出访信息,提交邀请函和系统要求的材料,核对日期及经费项目号。
- 提交后在个人页面「操作 → 审批进度」查看流程,提醒导师、学院领导审核,并继续跟进后续审批。
- 研究生院资助审批、国际合作处审批、财务审批为三套独立系统,须分别申请。正常出境参会时,前两项都要办理。出发前确认流程状态,避免回国后仍未审批结束。
⚠️ 务必会前完成审批,并确保出境前学校已批准。 按补充办理口径,系统无法在会后补办。
2026 年 10 月 1 日以前已完成出访的历史未申报事项,适用专项补报通知;请勿将过渡安排用于新的出访。
📎 依据:研究生院通知 · 基本要求 · 细则 PDF 第 1—2 页
- 因公出国境申请已提交,且审批流程已办结
05 相关审批通过后
按目的地要求办理因私证照、签证和学校证明材料
- 学生持因私护照 / 证照出行,自行办理签证或签注,提前核对目的地材料要求。
- 保存签证付费凭证及对应网页截图。 签证费可以报销,含拒签;总报销金额须在资助上限内。
- 需要派遣函时,到派遣函模板页下载:通常用英文基础模板,韩国用专门的中文模板。通常只改第一段个人信息及日期,按签证要求补充内容,保留底部落款。
- 核对派遣函与签证申请的出入境日期一致,用白色 A4 纸打印,带到四牌楼老图书馆 127 室办理签章。校方可提供专用信纸套印。
- 需要法人证书 / 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及翻译件时,带领馆材料清单一并申请;只领取签证实际需要的材料。
- 领取签证材料的审批节点: 基本要求写「审批通过后」;PDF 和模板页明确写「学院审批同意后」。如学院已通过、后续仍在流转,先拨 025-83793215 确认可否领取。
📎 依据:基本要求 · 细则;操作细节补充自目录中的派遣函模板页
- 证照与签证材料已处理(未出境者转下方签证费流程)
06 订票、出发前
核对行程与费用要求,完成行前准备
- 核对机票实际出入中国境日期与审批一致;外航购票要求、签证类别或日期变动,提前问国际合作处。顶会资助机票为经济舱,住宿按财务出国标准。
- 阅读行前教育材料,也可到国际合作处四牌楼或九龙湖办公点领取提醒小册子。
- 赴美者另读目录内的赴美注意事项,按自身签证与行程核对最新官方要求。
整理建议: 建一个材料文件夹,收齐邀请函、录用通知、审批记录、行程及票据;提前向财务处核对所需票据,途中持续保存。
📎 依据:研究生院通知 · 申报目录 · 细则 PDF 第 2 页。文件夹为本页整理建议。
- 行程、费用要求与行前材料已核对
SPECIAL CASE / 最终未出境 · 只可报销签证费
判断条件:人是否实际出境。 因任何原因最终未出境均适用,包括签证被卡、签证被拒、行程取消及其他原因。
| 项目 | 规则 |
|---|---|
| 可报销 | 仅签证费(含拒签产生的签证费) |
| 不可报销 | 注册费、机票、住宿等,不能沿用正常参会报销范围 |
| 前置条件 | 须在开会日期之前完成研究生院资助资格审批;未完成则无法报销,系统会后不能补办 |
| 材料 | 签证付费凭证 + 对应网页截图,核对金额未超过获批资助上限 |
| 国际合作处审批 | 此情形无需走国际合作处审批,也不按正常出境流程申请两份出国境报销原件 |
| 办理方式 | 向研究生院按未出境情形办理签证费材料审核,并在财务系统单独提交签证费报销申请 |
具体表单、系统入口及额外附件,请向研究生院和财务处核对。
⚠️ 下方 07—12 步是正常出境后的流程,未出境者按本框办理,勿直接套用领批件及参会总结的步骤。
📎 来源:整理者补充的办理口径;已核对的公开通知未载明这组签证费与未出境报销细节。
- 已确认属于未出境情形,并按签证费流程办理
PHASE 02 / 出行期间 · 按批件往返
07 从出境到入境
按批准日期回国,保管证件与材料
- 严格执行批件日期: 批准 6 天,就应第 1 天离开中国、第 6 天进入中国。
- 妥善保管证件和贵重物品;护照丢失时及时联系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办理临时证件,可通过「领事直通车」查询联系方式。
- 建议保存参会证明、支付记录与票据,并记下全部境外经转、停留城市,方便回国填表。
⚠️ 细则明确写明:超期者不能报销任何费用。 遇到航班变动等影响按期入境的情况,及时联系国际合作处确认处理办法,保留相关证明;本页无法保证例外获批。
📎 依据:细则 PDF 第 2—3 页。材料归集、遇变动联系为办理建议。
- 已按期回国,证件、票据与行程记录已整理
PHASE 03 / 回国后 · 先备齐,再交纸质材料
第 08—10 步可交叉准备;第 11 步提交研究生院前,须完成线上总结并备齐纸质材料。
08 回国后,因公审批流程已结束
去国际合作处领两份报销原件
地点: 四牌楼校区老图书馆 127 室。出门前核对项目号是否变更、是否有境外经转与停留城市。
- 领取《东南大学出国、赴港澳任务批件》原件。
- 领取《因公临时出国(境)任务和财务核算审批意见表》原件。
- 现场填写财务意见表的**「境外经转及停留城市」栏;无经转停留时用斜线划掉,不能空着**。
- 如项目号等信息变更,领取时告知工作人员,并在变更处加盖审批印章。
📎 依据:基本要求 · 细则 PDF 第 3 页
- 两份原件已领取,城市栏和变更信息已处理
09 交研究生院纸质材料之前 · 研究生院资助者
上传签章后的经费计划表,再提交总结
- 综合服务大厅 → 研究生国际交流 → 原会议申请记录,下载经费使用计划表。
- 办好导师、院系签字盖章,再上传提交。
- 随后按系统要求上传并提交总结材料,检查提交状态,别只留在草稿。
- 研究生院收到纸质报销材料后,会对系统中的总结材料审核。
📎 依据:研究生院通知
- 签章计划表已上传,总结材料已正式提交
10 交研究生院纸质材料之前 · 研究生院资助者
在财务系统填写因公出国报销单
在财务处入口进入相应财务系统,选择**「因公出国」**板块填写。
| 项目 | 内容 |
|---|---|
| 报销项目号 | 3360632601E(2026 年度通知列示) |
| 项目名称 | 研究生国际交流 |
| 项目负责人 | 耿新 |
项目号可能调整,报销时再核对;通知说明可在报销时修改,不影响此前办理批件。报销单、发票与票据问题向财务处确认。
📎 依据:研究生院通知
- 报销单已填写,项目号已核对
11 完成第 08—10 步后 · 研究生院资助者
把纸质材料交研究生院审核、签字盖章
交给研究生院培养办王悦老师:
- 财务报销单
- 经费使用计划表
- 上述两份出国境原件
收件时间: 每周一、二、四上午。四牌楼办公地点为逸夫建筑馆 205;周四在九龙湖集中处理业务,前往前可电话确认具体地点。
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请负责人签章,通常无法当场办好;签章完成后取回。
九龙湖可用材料快递站:
- 地点:纪忠楼 102 大厅沙发旁。按桌面说明自助交件,扫码登记并保存查询二维码;自行查询到「办结且可取」后领取。
- 转送及取回时间不固定;该站提供收取转送服务,其他老师无法代为审核或答疑。
- 材料取回后,由本人继续交财务处。
📎 依据:研究生院通知
- 研究生院审核签章完成,纸质材料已取回
12 研究生院签章完成后
把完整材料交财务处,完成报销
带上签章后的材料、相关票据及财务处要求的其他材料(报销签证费须附付费凭证与对应网页截图),由本人在财务系统单独申请并按要求提交财务处;含签证费的报销总额不得超过资助上限。根据审核反馈补充材料并跟进报销结果。
⚠️ 公开页面没有列全财务票据清单、系统附件要求,也没有给出统一「提前多少天」或回国后报销截止日。请以办理系统、财务处当前要求为准,提前留出审批和签证时间。
📎 依据:研究生院通知 · 细则 PDF 第 3 页
- 财务审核与报销已完成
历史出访补报 · 按专项通知处理
适用条件: 2026 年 10 月 1 日以前已完成出访,且未在新旧系统申报。
新通知允许上述历史事项按下列顺序补办。范围限定为已完成因公出国(境)、且未通过新旧系统办理申报的学生;已申报但未审批办结的情况,须向国际合作处确认处理方式。
- 本人撰写书面情况说明,如实说明未及时申报原因,并书面承诺今后遵守外事纪律、依规出访。
- 由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,并加盖学院公章。
- 交项目主管部门或经费支持导师所在部门签字盖章;研究生院资助的项目交研究生院办理。
- 交国际合作处审核签章,办理报销所需文件。
- 携全套说明文件和报销材料,前往财务处办理报销。
⚠️ 10 月 1 日的含义须分清: 通知按出访事项划分过渡范围,原文未规定「10 月 1 日后不得提交历史补报材料」。补充了「10 月 1 日后无法提交」的执行口径,是否另有受理截止日须向国际合作处确认;如需补报,建议尽快办理。10 月 1 日当日出访也应事前获批,勿依赖过渡安排。
通知对 2026 年 10 月 1 日以后出访要求在出访前完成线上申报审批,未履行事前申报手续的出访费用不予报销。
历史补报安排不豁免研究生院资助资格须在会前获批的要求。
📎 依据: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因公出国(境)管理的通知(校国际〔2026〕6 号,2026-09-02 发布);研究生院会前资助审批限制来自资助通知及补充口径。
- 已确认适用补报范围并按顺序办理
找谁办理
资助 · 总结 · 研究生院签章
研究生院培养办 · 王悦老师
- 电话:025-83795359
- 邮箱:101010799@seu.edu.cn
- 地址:四牌楼逸夫建筑馆 205(周四在九龙湖集中处理业务)
- 报销材料收件:周一、二、四上午
出国境审批 · 签证材料 · 批件
国际合作处
- 电话:025-83793215
- 材料办理:四牌楼老图书馆 127 室
- 日期不符、外航要求、签证类别、经转城市与项目号变更,咨询此处。
财务
报销单、发票、完整票据清单与财务标准:东南大学财务处
原文与版本
本清单依据以下五个公开页面、细则及新增通知的内嵌 PDF,并结合补充办理口径整理。核对日期:2026 年 9 月 16 日。
新增内容包括:签证费、未出境限制、三套独立系统及历史出访补报。阅读顺序经过重排,条件和例外保留在对应步骤中。主流程聚焦境外参会;派遣函页作为操作补充,赴美等专项要求保留入口。
| 来源 | 说明 |
|---|---|
| 研究生院:关于研究生出国(境)参加国际会议申请资助的通知 | 落款 2026-01-16 |
| 国际合作处:学生因公申报说明目录 | — |
| 因公出国(境)基本要求(含时间限制图) | 页面显示 2026-07-10 |
| 学生因公出国(境)要求细则 | 页面显示 2026-07-10 · 含内嵌 PDF |
|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因公出国(境)管理的通知 | 发布 2026-09-02,文件落款 2026-08-28,校国际〔2026〕6 号 |
补充口径来源: 整理者提供的签证费(含拒签)报销、付款凭证与网页截图、未出境仅报签证费、未出境无需国际合作处审批、三套系统独立申请及系统会后无法补办等办理要求。公开文件与补充口径不一致的部分已在对应位置列明。
⚠️ 免责声明: 网址中的年份与页面显示日期不同,版本按页面内容核对。学校更新要求后,以最新通知和办理部门答复为准。本页为办事整理,勾选状态不代表校方审批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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